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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3]27号颁布时间:2003-03-18

     2003年3月18日 津国税外[2003]27号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 漏税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1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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