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会协函[2009]39号颁布时间:2009-11-20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省注协接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反映,巩义市财政局拟于2009年11月29日以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正常行业竞争秩序,提高执业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参加投标活动的事务所,应按照省注协《关于重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投标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豫会协[2008]64号)的要求,及时报送《河南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投标备案表》。同时,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报价不得低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中确定的郑州市会计师事务所最低执业成本标准。
二、各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按时优质出具审计报告,不得利用减少业务投入、减少审计程序等手段,降低执业质量。
三、凡发现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低于郑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最低执业成本标准的,省注协将严格按照《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从严处理。
四、各参与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省注协报告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省注协也将派人全程监督本次招投标活动,共同维护行业竞争秩序。
举报电话:65743698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