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3]45号
颁布时间:2003-04-22
2003年4月22日 沪财会[2003]45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 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速布置所属企业遵 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二)》的通知
(3)
上一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的通知
下一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