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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转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1998]262号
颁布时间:1998-10-30
1998年10月30日 沪财企一[1998]262号 现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沪高转(98)第004号《关于 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受理、落实认定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并将情况及 结果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 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1998年10月8日 沪高转(98)第004号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审定,现批准以下 11个项目列入1998年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之列,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1998]23号文的要求,受理 有关项目优惠政策事宜。 批准认定的项目名单如下: 1.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一一研究所) 2.圣洁医生消毒洗涤液 (上海天娜药物研究所) 3.医药中间体一去氧氟尿苷(DFUR) (上海倍宁药业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4.甲壳质纤维及医用产品 (上海天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5.非吸附型高浓度稳态二氧化氯固体消毒剂 (上海文华消毒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6.未知生长因子浓缩饲料 (上海邦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7.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上海东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8.YS·PBR型特种混炼橡胶制品 (上海云深机电有限公司) 9.中新MR9C-3型数码艺术影像系统 (上海中新电子有限公司) 10.GZZ2-05-3B型电码探空仪 (上海无线电二十三厂) 11.海洋生物制品(金海豹胶丸) (上海中洋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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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HIV-97远程医疗咨询系统”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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