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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
沪民救发[1999]30号
颁布时间:1999-09-13
1999年9月13日 沪民救发[1999]30号 经市府决定,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自7月1日起,由原人均215元/ 月,调整为人均280元/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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