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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关于认定第四十三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通知
沪再就办[2001]第12号
颁布时间:2001-07-16
2001年7月16日 沪再就办[2001]第12号 各区、县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试点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下列503个组织认定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详见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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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证券之星点对点网上委托交易系统V1.0“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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