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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公告2001年16号
沪关公告[2001]16号
颁布时间:2001-10-14
2001年10月14日 沪关公告[2001]16号 根据《上海海关对加工贸易报核员管理规定》及《上海海关关于下发<上海海关 对报核员报关行为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报核员年审事宜公告如 下: 一、报核员(临时报核员除外)需参加一年一度的海关年审工作。 二、本年度报核员年审日期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 30,下午1:00—4:00); 三、报核员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报核员证》; 2、《报核员条码卡》; 3、《报核员考核证》; 4、一张二寸的彩色照片(尚未办理《报核员考核证》的请加带一张一寸的彩色 照片); 5、《报核员情况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地点:陆家嘴西路153号西 213室)。 四、报核员年审地址:陆家嘴西路153号西213室。 五、本年度报核员年审工作即将开展,请相关人员互相转告,及时办理。 六、对逾期未参加海关年审的报核员,海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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