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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冀政函[2007]45号颁布时间:2007-04-2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2007年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能源供给和能源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为促进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实现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战略目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能源发展现状。2005年,全省能源消耗总量为19745万吨标准煤,一次能源消耗总量14141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总消耗为16500万吨(折合标准煤1221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耗6000万吨,冶金及焦化行业煤炭消耗5300万吨,化工行业煤炭消耗1500万吨,建材行业煤炭消耗1750万吨,民用及其他行业煤炭消耗2300万吨,出口50万吨。原煤产量7900万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矿5669万吨,地方及乡镇煤矿2287万吨。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由煤炭调出省变为调入省,煤炭净调入约8500万吨。全省生产原油560万吨,加工原油900万吨;生产天然气6.5亿立方米,消费天然气9亿立方米。
  电力作为主要二次能源,2005年,全省拥有装机容量2293.3万千瓦(6000千瓦及以上)。其中,火电装机2230.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7.2%;水电装机52.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3%;风电装机10.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0.5%。全省发电量1332.4亿千瓦时,其中南网772.69亿千瓦时,北网559.69亿千瓦时。
  (二)面临形势。
  1.国内外能源发展形势。“十一五”期间,国际能源形势依然严峻,能源价格高位运行的局面仍将持续,我国能源供应面临资源、环境、运输和安全等多重制约。国家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确定了总的能源方针:即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提出了“十一五”末全国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总体目标。
  2.能源发展分析。一是节能降耗任务十分艰巨。2005年万元全省GDP综合能耗1.96吨标准煤,高于全国1.22吨的平均水平,实现2010年万元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难度很大。二是能源供需矛盾突出。虽然电力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初步缓解,但煤炭、天然气等供应缺口依然较大。三是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任务艰巨。我省是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国家要求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在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四是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耗的86.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石油、天然气、水能等资源相对匮乏,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五是新能源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成本、技术等因素制约,新能源在“十一五”期间还不能大量替代传统能源。总的看,我省一次能源相对不足,将在较长时期内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二、能源需求预测与平衡
  (一)煤炭需求预测与平衡。根据对电力、冶金、焦化、化工、建材、民用及其他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预计全省2010年需求煤炭23000万吨;其中电力用煤10000万吨,冶金用煤7200万吨。目前,省内煤炭只能满足需求量的一半,需求缺口越来越大,将主要依赖山西、陕西和内蒙调入。
  (二)电力需求预测与平衡。预计全社会用电量2010年达到235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5%;全社会最大负荷达到3600万千瓦,年均增长10.4%。根据全社会最大负荷预测,全省2010年火电装机总容量为4250万千瓦。
  (三)石油、天然气需求预测与平衡。2010年全省天然气需求55亿立方米以上,根据资源情况可供应20-25亿立方米。2010年原油加工可达2500万吨以上,除加工华北油田和冀东油田原油外,尚需调入部分原油。
  (四)一次能源需求预测。预计全省2010年一次能源需求为16299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一次能源总需求的86.1%,石油占10.9%,天然气占1.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1.5%。
  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战略目标,以确保能源安全为重点,加快能源产业发展,加大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构筑多样、稳定、经济、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努力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十一五”末,全省煤炭年生产8500万吨左右,火电发电装机4250万千瓦以上,风电、生物质发电装机300万千瓦以上,利用天然气20-25亿立方米,原油加工量250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万元GDP能耗降低20%。
  (三)发展重点。
  1.煤炭:稳定煤炭产量,提高生产集中度;调整煤炭生产结构,加快煤炭产业升级;加快冀中煤炭基地建设,提高煤炭保障能力。
  2.电力:下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进程和大型燃煤电站建设,实施“上大压小”,优化电力结构和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加快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适度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和燃气电站,积极推进核电前期工作;加强电网建设,形成安全可靠的现代化输配电网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市场化进程。
  3.石油天然气:积极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加强资源勘查,稳定油气产量,力争有所增长。加快省内油气管线建设,形成相对完善、调度方便、安全稳定的油气管线网络。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冀中煤炭基地建设。加快重点矿区建设。一是开滦集团精煤生产基地。加大煤矿勘探力度,力争年产3000万吨,建成国内大型精煤生产基地。二是邯邢炼焦煤、动力煤基地。挖掘资源潜力,开发新的接替区域,力争年产3500万吨。三是蔚州矿区动力煤基地。加快煤电路一体化综合开发,力争矿区年产煤炭1000万吨以上。
  积极开发省外煤炭资源。充分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加强与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的合作,重点推进冀蒙煤电合作等项目前期工作,缓解煤炭需求矛盾。
  整合煤炭资源。鼓励优势煤炭企业改造重组中小煤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和环境的小煤矿。2010年,全省国有重点煤矿产量占80%以上。
  (二)加快电源、电网建设。优化电源布局。重点在沿海地区和煤炭产地建设60万千瓦及以上大容量、高参数、空冷火电机组。争取曹妃甸电厂一期、蔚州电厂一期等一批重大电源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后三年开工计划。设区市以单机30万千瓦供热机组为主,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县(市)根据资源条件,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
  大力推进“上大压小”。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关停以下燃煤(油)机组:单机容量5万千瓦级及以下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级及以下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我省平均水平(370克标准煤/千瓦时)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火电机组;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初步统计,全省单机容量10万千瓦级及以下火电机组约580万千瓦。加大关停力度,落实年度关停计划,积极争取一批“上大压小”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
  加强电网建设。根据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签署的“十一五”电力建设框架协议,全省电网建设投资801亿元,其中南部电网415亿元,北部电网386亿元。重点建设石北、沧东、石东等14座500千伏变电站,增加变电容量2840万千伏安,线路约4577公里。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05座,增加220千伏变电容量3843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6187公里。切实加强电网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电网建设责任制,加大协调力度,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
  (三)积极开发利用省内外油气资源。加快华北油田矿区勘探步伐,增加可采储量,保持油气产量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冀东油田勘探开发力度,争取油气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确保华北石化1000万吨、石家庄炼油厂800万吨扩能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全力推进曹妃甸LNG一期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年接卸350万吨LNG能力,远期达到1000万吨能力。加快原油码头建设,在确保30万吨级原油码头投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第二个原油码头前期工作。
  加快陕京一线、二线联络支线建设,实现廊坊、沧州地区与国家干线网络的对接。依托冀宁线加快衡水地区的天然气管网建设,适时启动北京-唐山-秦皇岛天然气管道建设,规划建设山西应县至张家口天然气输气管道等。
  (四)优先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风力发电。我省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可装机容量1370万千瓦。“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240万千瓦,争取300万千瓦。其中张家口地区规划建设160万千瓦,重点建设坝上地区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承德地区在规划建设50万千瓦基础上,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沧州、唐山、秦皇岛等地区规划建设30万千瓦。加大风电开发前期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支持,实现风电大省的目标。
  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生物质资源,积极发展秸秆、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结威县、成安秸秆电厂经验的基础上,规划一批生物质发电项目,争取生物质发电装机60万千瓦。在大中城市附近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石家庄、唐山两个特大型城市,规划建设两座垃圾发电站,其他城市各规划建设一座垃圾发电站,全省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力争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28%。加快推广农村户用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在太行山、燕山、黑龙港等地区,积极推进林木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
  稳步推进水力发电。我省水能理论蕴藏量302万千瓦,可开发量156万千瓦。按照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标准,在平山、涞源、阜平等16个县(市、区)规划建设水电站66处,装机容量15万千瓦。推进小水电代替燃料工程建设,力争平山卸甲河、涉县赤岸等小水电代替燃料项目建成投产。同时,积极推进核电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规划。
  搞好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培育能源植物新品种,扩大燃料乙醇和丁醇生产能力和使用量,开发并推广使用生物丁醇、生物柴油等其他生物液体燃料。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及公益性建筑物照明中推广使用太阳能光伏电源,鼓励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设施,在光照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太阳能发电示范电站。在大中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
  (五)加强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高能耗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对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企业,有计划地实行关、停、改。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降低高能耗产业的比重。控制高能耗、低附加值项目的准入,严格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
  推广节能技术的应用。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争取在新型照明、蓄冷蓄热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组织制订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余热余压利用、窑炉节能改造、空调和家用电器节电、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政府机构节能等十项重点节能工程。
  强化节能管理。重点抓好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年耗能在一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对汽车、空调、冰箱、风机、水泵等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严格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电力调度,优先调度新能源等节能、环保的发电机组,降低供电煤耗。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煤矿开采管理,积极应用先进高效的采煤技术和设备,提高煤矿资源回收率。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缓解峰谷矛盾。
  加强节能宣传。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以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强化节能培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教育。充分利用社区等平台,普及节能知识,引导居民在改善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用节能产品,努力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煤伴生矿、粉煤灰等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低热值燃料发电。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开发和应用煤炭洗选、高效洁净燃烧、烟气脱硫等技术。严格控制高硫煤的开采和使用,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脱硫管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新建机组必须同步建设并投运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关停环保不达标的火电机组。加强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减少废物排放和生态破坏,改善矿区生产生活条件。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对重大能源建设项目,根据总体规划布局,科学论证,杜绝盲目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以本规划为指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能源发展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由政府部门、能源企业分工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煤炭行业重点抓好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电力行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分区分层运行的原则,统筹安排电网运行方式、设备备用容量、检修计划、紧急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后恢复等工作。建立成品油、天然气市场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确保油气供应安全。
  (三)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配置资源的调节作用,加快建立反映能源供求状况、体现能源稀缺程度、有利于吸引优质资源流入和节能降耗的价格机制。制定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价格鼓励政策,完善对高耗能行业的差别价格政策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逐步理顺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垄断行业实行严格的价格监管。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节能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约资源和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对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节能产品、节能技术、节能材料。
  (五)落实节能降耗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层层分解节能降耗目标,并把节能降耗目标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建立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完善统计体系。
  (六)推进能源法制建设。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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