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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我省参加第101届广交会筹展工作的通知

冀商外贸字[2006]17号颁布时间:2006-12-25


各设区市商务局、河北省商务展览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关于第101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商广函字[2006]138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参加第101届广交会筹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商务部批准第101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百届广交会庆祝大会以及纪念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逐步探索完善举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模式,保持出口展区组展工作基本不变,稳妥过渡;工作重点是周密策划好进口展区组展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交给的广交会增设进口功能的重大任务。
  二、广交会更名:从第101届起,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仍简称为“广交会”
  三、时间、地点:第101届广交会于2007年4月15—30日在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琶洲展馆举办,两馆两期不变。第一期4月15—20日,第二期4月25—30日,换展期为4月21—24日。展期对外洽谈时间为每日9:30至18:00。
  四、展区设置情况:
  (一)出口展区设置不变:本届各出口展区包括保证性展位、分配性展位、招展展位的设置、数量、位置一律维持第100届格局不变。具体为:
  1、保证性展位的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含与保证性展位粘连的其他展位)及位置(即展位号)一律维持第100届不变;
  2、分配性展位不按各省、市2006年度出口实绩重新切块下分基数,也不再进行展位顺序抽签,其数量(包括第100届新增一次性分配性展位)、位置一律维持第100届不变;
  3、进入特装区(包括招展展区)的企业、展位数量及位置维持第100届不变;
  4、产品展示柜申请与办理方法不变,仍按第100届执行。
  (二)改设进口展区:将第100届一期用于展示、参观的综合展区即琶洲展馆21.2展厅,第101届第一期改设为进口展区,并由外贸中心负责承办进口展区有关招展招商业务。
  (三)参展企业更新5%:
  1、分配性展位参展企业数量调整5%,新参展企业应达到参展企业总数的5%,要求各交易团于2007年1月20日完成。
  2、招展展位参展企业数量调整5%,新参展企业应达到参展企业总数的5%,由国家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负责于2007年1月20日前在各交易团支持配合下完成。
  此外,自101届始实施《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另发),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五、我省筹展方案:根据外贸中心通知精神及时间要求,针对第101届广交会“稳妥过渡”的特点,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第101届广交会筹展安排如下:
  (一)保证性品牌和名优新特展位,其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含与保证性展位粘连的其他展位)及位置(即展位号)一律维持第100届不变。如其中有个别企业主动申请不参加本届广交会,务于1月10前书面提出。
  (二)进入特装区(包括招展展区)的企业、展位数量及位置维持第100届不变。如其中有个别企业主动申请不参加,务于1月10前书面提出。
  (三)分配性展位的分配:
  1、不再按各设区市2006年度出口实绩重新切块下分基数,也不再进行展位顺序抽签,除石家庄外的每个设区市所有分配性展位的数量(包括第100届新增一次性分配性展位)、位置一律维持第100届不变。各设区市自行对当地分配性展位参展企业数量调整5%,即新参展企业应达到参展企业总数的5%,不被调整的企业其展位数量、位置保持不变。调整后的方案,报我厅审核后执行。
  2、“省重点企业”企业名单、展位数量、位置维持第100届不变。
  (四)招展展位非特装区的申报工作,将按照国家六大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近日《通知》要求,通过各设区市商务局在规定时间内筛选上报,尽量为更多的企业申报,使我省获得更多的招展展位。
  (五)对在第100届广交会中我交易团查处的石家庄彰惠贸易有限公司使用分配性展位(一期鞋帽展位7.4D04L)违规问题,收回该展位另行分配;对衡水武强东方食品有限公司、衡水武强振兴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招展展位违规问题,本届不再为其向相应商会申报。
  (六)所有参加保证性、分配性展位企业填报《广交会参展单位申请参展及资格审查、复核表》(附后)。
  六、组展时间安排:
  1、2006年12月25日—27日,完成全省招展展位上报工作。  
  2、2006年12月 26日,印发我省第101届广交会筹展工作通知。
  3、2007年1月10日各设区市商务局调整完分配性展位方案,并报我厅审核,同时上报《广交会参展单位申请参展及资格审查、复核表》。
  4、2007年1月20日完成我省分配性展位方案调整工作,下发执行。
  5、2007年1月20日转发国家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招展展位结果。
  6、2007年2月1日—2月28日,省商务展览服务中心完成我省参展商、联营(供货)单位备案登记工作。
  7、2007年2月1日—3月20日,省商务展览服务中心将我省申请展示柜的企业名单报外贸中心。
  8、2007年3月1日—31日,省商务展览服务中心将全省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网站完成展品登记工作。
  此外,鉴于第101届广交会工作变化不大,我省不再召开第101届广交会筹备工作会议。如何组织人员参加进口展区,待大会确定后,另行通知。招展展位事宜另文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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