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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收回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冀食药监函[2006]428号
颁布时间:2006-08-18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急件《关于加强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收回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42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国家局指示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基层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回收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局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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