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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通知的通知
冀财综[2004]93号
颁布时间:2004-12-21
2004年12月21日 冀财综[2004]93号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通知》 (财综[2004]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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