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劳社办字[2005]1号
颁布时间:2005-01-11
2005年1月11日 冀劳社办字[2005]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 一、2005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民心工程”和省政府领导确定的就业再就业重点工作, 按照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提出的“两落实、两加强”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提出的 抓好“两大改革、三个工程”要求,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 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失业调控,合 理使用资金,突出重点工作,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坚持城乡就业统筹。2005年全 省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4050”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2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6%左右。 二、继续实行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通 知》要求,一季度对各市2004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 果向全省通报。 (三)继续将就业再就业各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1月底前,省将城镇新 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 非农产业转移、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目标下达各市,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采取监督 检查、定期通报、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督导方式,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 形成推动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 一季度按照再就业资金清算办法,对各市2004年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按照部要求,上报我省2004年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和2005年再就业资金筹集使 用计划。 (四)充分发挥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 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注重发挥联席会议集体议事、 协调的职能,及时发现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三、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 (五)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就业再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岗位援助。一是在2 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稳定您的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落实社 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突破口,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 援助月”活动。二是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鼓励各地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使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 保险补贴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把“4050”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作为硬指 标,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街道社区。三季度召开现场会,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 流。三是继续推进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紧密结合,在2005年计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中, 筛选一批劳动密集型重点建设项目,争取早开工、早投产、早增岗位。四是对贫困地区、 贫困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扩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规模,实现以劳务促增收的战略目标。 (六)强力推进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根据就业再就业工作进程中出现的新情 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集中力量解决好政策操作中的重点难 点问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理顺工作机制,简化小额贷款担保和发放程序, 降低门槛。探索以个人资信担保和建立信用社区办法,解决有创业项目和能力、但无抵 押担保条件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问题。全面落实小额贷款发放及贴息、社保补贴, 免费职业介绍、免费再就业培训及省对各市再就业资金的拨付与各市工作实绩相结合政 策,提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全省全年力争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帮扶4500名下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 (七)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体系,坚持人本服务理念,加强就业服务技术方法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提高市、 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 率。评选、树立一批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就业服务窗口。 (八)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河北省劳动力市场建设意见, 规范指导全省劳动力市场工作。把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劳动保障重要基础工程。增加劳 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确保就业服务工作和信息网络运行有稳定的资金来源。11个 设区城市新、改建劳动力市场建设工程全部开工,其中:石家庄、唐山、邯郸3个城市 要有1-2处使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劳动力市场,其他设区城市要有1-2 处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劳动力市场,满足当地就业服务“一站式”需要。每个县 (市)政府所在地要建立专门的劳动力就业服务场所。统一整合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 设区城市就业服务要实现计算机管理,完成市、区、街道联网,建立传递渠道畅通、获 取利用便捷、资源共建共享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 (九)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制定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服务规范, 督促街道社区平台在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劳务派遣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管理服 务、扶持就业困难群体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建立健 全街道社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台帐,完善统计办法。组织街道社区从事就业服务的工 作人员开展知识竞赛。 (十)落实职业介绍许可制度, 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和行为。春节后,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劳动力市场专 项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中介行为。结合职介机构年审工作,开展职介机构信誉评估,向 社会推荐一批诚信民办职介机构,表彰一批优秀民办职介机构,打击一批非法职业中介 机构,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十一)继续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其基础证 件作用,满足网上求职介绍和市场化用工需求。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 (十二)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并轨工作。全省所有在中心的下岗职工期满全部 出中心。对再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再就业援助等措施,解决好他们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 题。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多方筹集资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项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 活保障工作,对已出中心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家庭困难人员给予生活救助。 六、建立有效控制失业制度 (十三)研究制定失业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把握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组改制、 经济性裁员和并轨工作的节奏,与促进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失业人员过于集中、 失业率急剧攀升。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和安置工作,严格审核职工安置方案, 规范企业操作行为,加大对企业安置职工的监控力度,确保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 出台全省调控失业预警方案,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切实的失业警戒线,有效调控城 镇登记失业率。 七、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 (十四)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2005年春节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完 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的原则,坚决清理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改进农村劳动 力跨地区就业管理制度,取消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开放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进城 农民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对接工程。加强流动就业服务,开 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 (十五)按照“开发省内,巩固京津,开拓沿海,发展国外”的工作思路,做大做 强劳务经济。通过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信息引导、规范服务,实施品牌化战略等措施, 依托各级劳务输出机构和我省驻外劳务机构,加快全省劳务输出的规范化、集团化、产 业化步伐,提高劳务输出规模和层次。 (十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 和效率。 (十七)抓好29个农村就业各类试点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带头作用。 (十八)按照国务院要求,研究制定逐步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政策措施。 八、其他就业工作 (十九)涉外就业。加强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来冀就业管理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做 好有关手续的审批和办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 工作制度,继续把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申请初审关,进一步规范境外就业行为。加强境 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举办资格培训班,提高境外就业中介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 社会认知度和知名度。拓展境外就业渠道,保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十)指导张家口、石家庄市做好中国城市就业促进试点项目,推广张家口市国 际项目开展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经验。 (二十一)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高校毕业生 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引导和帮助大中专毕业生 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 (二十二)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妇女、青年、残疾 人等其他群体就业工作的协调指导、政策调研和情况统计。 九、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二十三)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进行全省就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编制好就业再 就业工作“十一五”规划,指导各地制定就业发展中长期计划。针对再就业政策落实、 困难群体就业安置、失业调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 专题调研,指导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四)扎扎实实做好就业再就业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和水平。加强就 业统计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统计办法,提高网上直报、网上汇总水平。特别是对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和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实现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基层 工作机构在就业再就业统计方面的作用,利用社区平台开展统计,及时准确地反映就业 和失业动态变化。 (二十五)进一步培育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表彰会议 为契机,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再就业工作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 将集中开展1-2次全省范围的大型宣传活动。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 结各地、各部门创造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新经验和好做法,广泛宣传,大力推广。在重点 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对于少数政策落实确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要公开曝光,推动政 策落实。
上一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