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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整规办[2004]34号
颁布时间:2004-09-17
2004年9月17日 冀整规办[2004]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 者权益,保证全省人民祥和、喜庆、愉快、安全地欢度“两节”,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 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工商、卫生、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物价、商 务、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节前市场检查和节日市场巡 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质量、餐饮业卫生状况、旅游市场和游乐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情 况。特别要加强对月饼、饮料、水果等商品的质量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严打制假售假。“双节”期间既是消费旺季,也是制假售假的高峰期。制假售 假行为违反从业道德,侵犯知识产权,坑害消费者利益,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必须严厉打击。要狠抓一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和知假售假案件,严厉查处, 触犯刑律的重大案件要移交司法机关快审快判,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 三、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各级工商、旅游、卫生、质监、消协等部门和单位,要 加强节日值班,确保投诉渠道畅通,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对强 买强卖、欺行霸市、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要迅速坚决予以打击,维 护节日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确保节日安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节日安全工作,对各大中型商场、超市、 宾馆、饭店、旅游设施要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安全巡查,及时排除隐患。对节日期 间开展的大型促销活动、展览展销活动、庆祝庆典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防止发生 恶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人民喜庆、祥和地度过“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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