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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事[1997]156号
颁布时间:1970-01-01
财事[1997]156号 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各财税管理处、市级 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文字 [1997]2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和财务会计 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7] 29号(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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