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寻呼业务营业税请示的批复
甘地税一[2001]38号
颁布时间:2001-08-20
2001年8月20日 甘地税一[2001]38号 兰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寻呼业务收入扣除线路租金的请示》(兰地税一 [2001]0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税[1996]685号文件精神,中国联通寻呼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租用兰州电信局中继线路业务不属于"两网互连互通话费业务范围。因此,在寻呼业务 收入中不抵扣支付给兰州电信局中继线租金费用,必须以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缴纳营 业税。请执行。 (2)
上一篇: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典当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