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276号
颁布时间:2003-11-05
2003年11月5日 甘国税函发[2003]276号 甘肃省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公室: 根据《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整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流 便函[2003]095号)通知,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2003年度防 汛专用车(见财税[2003]125号)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我省的防汛专 用车指标的车型。请你们按照调整后的计划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手续,未调整的仍 按财税[2003]125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1.“猎豹CJY6470系列”改为“猎豹CJY6470E”和“猎豹 CFA6470F”两种车型。 2.“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调整为“丰田陆地巡洋舰4000”(详见附 表)。 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3年进口专用车免税指标调整表 车型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丰田陆地巡洋舰 丰田陆地巡洋舰 单位 4500 4000 甘肃 1 2 (3)
上一篇: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下一篇: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