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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全国军队保障性企业交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使用军车号牌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工作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84号
颁布时间:2003-04-04
2003年4月4日 甘国税函发[2003]84号 甘肃省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公室: 现将全国军队保障性企业交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 好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使用军车号牌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工作的通知》(联席办 [2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全国军队保障性企业交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 部公路司、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 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使用军车号牌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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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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