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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145号
颁布时间:2003-06-18
2003年6月18日 甘国税函发[2003]145号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581 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按照要求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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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代理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问题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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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抵扣吉林省白城市宏海发商贸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紧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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