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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2]384号
颁布时间:2002-05-08
2002年5月8日 国税函[2002]38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 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的规定, 现将《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营业税报告表》、《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 输收入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和《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见附 件1、2、3)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式样及有关规定印制使用。 附件1: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营业税报告表(略) 附件2:代扣代缴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略) 附件3: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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