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征收管理
>
正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适当提高基层税务干部下乡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
(88)国税计字第057号
颁布时间:1988-12-05
1988年12月5日 (88)国税计字第057号 为了解决基层税务干部到农村从事征收管理工作的吃饭困准问题,财政部一九八 三年曾以(83)财税字第137号通知规定,对下乡干部每人每天给补助四角。但 近年由于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比较大,各地税务部门反映现行基层税务干 部下多吃饭补助标准太低,要求适当提高。为了切实加强农村税收的管理工作,把应 征税款及时、足额组织入库,经报请财政部批准,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将基 层税务干部下乡补助标准提高到一元。增加的补助经费从税务事业费中列支,特此通 知。 (1)
上一篇:
国家税务局、财政部、中国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外汇税款收入统计对帐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代海关处理走私案件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