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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署监一[1992]379号
颁布时间:1992-03-25
1992年3月25日 署监一[1992]379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的补充 规定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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