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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2]44号
颁布时间:2002-11-28
2002年11月28日 国税办发[20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财库办[2002]3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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