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非纸质订单是否要缴印花税
录入时间:2009-03-24
【中华财税网2009/3/24信息】 问:我是一名会计,负责公司的涉税账务。近日,我公司接到了税务机关下达的通知,要求公司就购售方面使用的电子邮件、电报、传真等形式的订单补缴印花税。请问,非纸质的订单是否要缴印花税?
答:纳税人代替纸质合同使用的电子邮件、电报、传真等形式的订单,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因此,非纸质的订单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上一篇:
所谓“车购税退税”是骗局
下一篇:
房企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的几个误区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