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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公司缴车船税保单可作完税凭证
录入时间:2008-12-09
【中华财税网2008/12/9信息】 问:“我刚才去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工作人员说现在也可以在保险公司缴车船税,我就一块办了。可是他们就给了我一张保单,没给完税证明。以前在地税局缴车船税不都有完税证明吗?”
答:2008年11月1日,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试点工作正式开展,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天平保险北京分公司、华农保险北京分公司3家保险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在以上3家保险公司各网点办理个人机动车交强险业务时,即可一并缴纳车船税。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缴税情况将被打印在保单上,作为纳税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凭证。纳税人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证明。
专家提醒纳税人,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试点期间,地税机关将继续保留委托银行代征车船税方式,私车车主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或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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