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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
录入时间:2008-11-14
【中华财税网2008/11/14信息】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作为基层税务分局,我们应该如何受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申请?
答:农业合作组织应该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到辖区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对于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条件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1、企业的减免税资格申请(正式文件);
2、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可不提供);
4、相关减免税项目的各种证明(鉴定)材料;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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