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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资源税税额调高5倍
录入时间:2008-10-27
【中华财税网2008/10/27信息】 问:我们公司主要从事磷矿石开采业务,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听说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了,有这事吗?
答:是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硅藻土、珍珠岩、磷矿石和玉石等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8〕91号),从2008年10月1日起,磷矿石的资源税税额标准由原来每吨3元,调整为每吨15元,每吨提高了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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