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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精制茶是否免税?
录入时间:2008-09-28
【中华财税网2008/9/28信息】 问:销售精制茶是否免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的规定,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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