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高新技术企业可否同时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录入时间:2016-04-25

  问:本单位是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适用小型微利20%的税率,但不得同时叠加享受。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