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拟出台办法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高奖励2000万元
录入时间:2025-03-05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到,鼓励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招引集聚一批无人机整机研发龙头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5%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适航取证,对生产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对生产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企业奖励500万。支持开设低空货运航线,对经审批新开设低空无人机货运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元/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元/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
上一篇:
广西:引导金融活水向“实”而流
下一篇:
江西:2025年省级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下达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