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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税惠春风至 助农暖民心

录入时间:2024-03-12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为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近日,盐池县税务局干部深入乡村,走入农企,诚恳问计问需,倾听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各项惠农利企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农民增收致富,助力涉农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税动力。

近年来,盐池县惠安堡镇将黄花菜作为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累计种植黄花面积4.6万亩,发动黄花种植户827户,占全镇农户14%,先后建成黄花保鲜冷库、黄花晾晒场、黄花分拣车间和特色产品展厅和电商服务站,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相继培育黄花专业合作社17家,引进龙头企业3家,走出了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发展道路。

盐池县税务局干部主动走进被誉为“宁夏黄花菜第一村”的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大坝村,该村按照“国家黄花菜绿色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和惠安堡镇大坝村“宁夏绿色食品原料(黄花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要求,采取统一托管的形式科学种植黄花菜4000多亩,年产出绿色鲜黄花菜5000余吨,实现大坝村黄花菜年产值3000多万元,实现农户就近就业,劳务创收3200万元以上。

在盐池县惠安堡镇大坝村经济合作社的办公场所里,盐池县税务局的青年干部向合作社负责人了解去年黄花菜的收成情况,以及龙年春节黄花菜的销售情况,并当场向合作社宣讲助企惠农的税费政策。“合作社能够不断地发展,离不开税务局的贴心服务,涉及农业的很多税收政策我们农民都不了解,你们的辅导太及时了,为合作社的发展减轻了负担、提振了信心,我们有信心使惠安堡‘小黄花’变成‘致富花’。”盐池县惠安堡镇大坝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刘旭说。

“产业兴旺、农民富裕,乡村才能振兴,这些都离不开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惠安堡镇镇长王国军如是说。根据现行政策,黄花菜种植户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农户,还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这些税收政策的落实,激发了黄花菜经济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增添了农户的底气,腰包鼓了,人民富了,产业更加兴旺了。

回顾2023年,盐池县税务局干部通过上门服务,一对一辅导,使得众多涉农企业能够享受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项目所得减免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年春在首,万事行为先,2024年新春伊始,我们不仅要思想归位,更要行为到位,使税惠政策直达,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盐池县税务局青年干部戴光毅说。

农业发展、农村振兴、农民增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盐池县税务局将精准聚焦“三农”需求,组建税务助农队伍加强对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的政策宣传,使税宣春风继续吹向田间地头,吹向农户家中,确保乡村振兴有“税”同行。(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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