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2-07-01
“因为蝇头小利而登上‘黑名单’实在太亏了,不仅出行、消费受限制,生意也是处处碰壁,以后做买卖一定要依法诚信纳税,可不敢触碰红线啊”大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大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时贪图小利,从其他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申报,抵扣税款,正当企业负责人窃喜之时,却收到了税务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公司因为其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其少缴税款,并且还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信用大为受损。原本谈好的订单,也因为信用问题而失去,企业经营陷入难关。
为助企纾困,弥补企业受损的信用,保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与企业取得对接,持续指导企业改正问题,按时提醒企业足额申报纳税,在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公司走出税收“黑名单”,走上发展正轨。
信用问题看似小,实际作用很重要。现在有很多企业对于税收“黑名单”知之甚少。国家税务总局为了维护正常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其中规定税务机关依照办法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名单,便是上面所说的税收“黑名单”。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黑名单”中呢?现在共有11种情形,包括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逃避缴纳税款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税收违法行为等。
一旦在“黑名单”上榜上有名,税务机关将会把“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被判为D级纳税人后,企业开票金额、领票数量将受到限制,出口退税也将从严审核,纳税评估周期相应缩短,监督检查频次也会相应提高,并且企业与其法人代表还会受到出境、金融、消费等方面多项惩戒措施。也就是说,失信企业不仅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时受到限制,在其他行业也会处处碰壁。因此,我们需要注重纳税信用,维护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不仅是衡量企业信用的试金石,更是企业发展的“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