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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
录入时间:2009-04-17
【中华财税网2009/4/17信息】 问:独生子女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不可以扣除?
答:可以扣除,这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中的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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