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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冬季烤火补贴须缴税
录入时间:2009-02-03
【中华财税网2009/2/3信息】 问:我是一家电力公司的退休职工。我所在原单位发放了一定数额的冬季烤火补贴。然而,在领取时公司财务人员却对此项补贴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请问,退休人员还要缴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从此规定可以看出,你公司财务人员扣税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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