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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退股所得要扣缴个税吗?
录入时间:2008-10-24
【中华财税网2008/10/24信息】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职工,这个月将离职。此前,单位向员工借钱用于扩大经营。离职后,单位向我一次性结算利息。请问单位代扣这笔个人所得税时,是否按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的税率计算?另外,我拥有的企业内部股份也要按一定价格回售给企业,这笔收入是否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你单位支付给你个人的借款利息,不能按储蓄存款利息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应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你将拥有的企业内部股份按一定价格退还给企业,对差价部分应适用“财产转让所得”税目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上两笔税款由单位代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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