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向地震灾区捐款如何扣税
录入时间:2008-05-27
【中华财税网2008/5/27信息】 问:向地震灾区捐款如何扣税?
答: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后,为帮助灾区同胞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广大市民踊跃捐款奉献爱心。
个人向四川灾区的捐款可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捐赠者不论通过何种渠道进行捐赠,都要注意索要捐款凭证,持凭证才可申请税前扣除。
如何税前扣除呢?举例说明:假如王先生5月份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照税法规定,在扣除国家规定标准内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等500元和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之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元。正常情况下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500×15%-125=250元(15%是适用税率,125元是速算扣除数)。
如果王先生通过红十字会向四川灾区捐款1000元,那么他就可以申请税前全额扣除。其需缴纳个税(2500-1000)×10%-25=125元。如果王先生是通过其他社会团体向灾区捐款1000元,按照政策规定他申请扣除的限额是应纳税所得额的30%,即750元(2500×30%)。其需缴纳个税(2500-1750)×10%-25=150元。
上一篇:
拍卖行拍卖个人财产要代扣个税
下一篇:
集体捐赠可凭明细表抵扣个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