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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热点问答(十四)
录入时间:2006-01-16
问: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答: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答:(1)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的非雇员的,取得佣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取得收入以后,保险营销员要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保险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雇员的,只需就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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