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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热点问答(一)
录入时间:2005-08-23
问: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如何缴个税? 答: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每个人应当就其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 税法规定减去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 答:(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 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 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 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 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问: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 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 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除免税的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 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 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 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 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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