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高等学校给予个人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11-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9/2004信息】 问: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 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 39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 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 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上一篇:
境外保险费可否在交所得税前扣除
下一篇:
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