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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疑难案例精编: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06-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5/2004信息】 二、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个人所得 税 (一)资料 李某于本月初将其位于市中心的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某经营 服装。协议规定,租期1年,年租金96000元,分12次于每月月初支付 8000元。另外,本月维修该出租房屋发生修理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除 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应纳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取得税票)。 (二)要求 计算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三)解答 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通知规定,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 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 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 限)。 应纳税所得额=(8000-1496-500)×(1-20%)×20% =960.64(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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