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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违反税务登记证件管理的行为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对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 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仍不改正的,可处以2干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干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罚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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