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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对独立企业的业务往来的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采用哪些方法进行调整?
录入时间:2003-07-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1/2003信息】 独立企业的业务往来指的是没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的业务往来,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 调整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我国目前采用以下方法:(1)按照 独立企业间进行相同或相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进行调整;(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得的收入和利润进行调整;(3)“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进行调整;(4)按照其他合同方法进行调整,即在上述三种方法均不能适用时的采 用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法进行调整。这样做,能保护国家利益,保护企业间平等的竞争, 维护公平交易,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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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何谓关联企业?对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的应纳税额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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