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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国税局负责征收哪些税?
录入时间:2003-07-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9/2003信息】 国税局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 物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 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 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出口货物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 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 调节基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从5%提高到8%后,按提高3%税率计征部分的税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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