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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作为一个纳税入,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录入时间:2003-07-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8/2003信息】 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您是共和国的主人, 光荣的纳税人,您享有:依法提出申请减免税、退税、延期纳税的权利;咨询、了解 税收政策法规的权利;提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及对 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的权利;提请税务行政 诉讼的权利,即纳税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未经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检举其他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权利;监督税务机关秉公执 法、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的权利。当然,在此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接受税务 机关管理和监督的义务,包括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接受账簿、凭证管理的义务;依法 自觉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义务;接受税务检查以及支持、协助和提供有关资料、 证明材料的义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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