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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为有关人员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收到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的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2003信息】 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 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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