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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时个体户的捐赠是否可以扣除?
录入时间:2003-07-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9/2003信息】 个体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 不得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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