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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的稿酬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3-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3信息】 某作家,想将一篇曾在报纸上连载过的小 说(稿酬已纳税)整理出书。问:出书的稿酬还用再纳税吗? 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 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 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l20030405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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