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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缴个税 内地可抵免
录入时间:2003-05-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3/2003信息】 最近,北京的李某受公司指派,到香港设 立办事处。临行前,他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惟一让他担心的是,到香港后,个人所 得税如何缴纳,在香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内能否抵免? 答: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的规定,内 地居民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在香港缴纳的税款,允许在对该居民 征收的内地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内地税法和规章计算 的税收数额。另外,香港居民从内地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在内地缴纳的税额,允许 在对该居民征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 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法和规章计算的税收数额。如果该纳税人同时具有中国内地与香 港居民的身份,对消除其双重征税的问题,可以由双方主管当局磋商解决。根据上述 规定,李先生在港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内是可以得到抵免的。也就是说, 李某的收入不会被香港和内地双重征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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