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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出租的税收问题
录入时间:2002-07-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1/2002信息】 原来在单位有一套房改房为48平方米,现 在打算买套商品房,把旧房子出租,现有几个问题请教: 1、在缴税时,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怎么计算?房子是6层的楼房,在6楼,缴城镇 土地使用税时的面积还是按48平方米算吗? 2、房子每月可能最多租500元,个人所得税还要缴吗?其他税呢? 答:作为房改房,首先要弄清楚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在出租时不缴 土地使用税。如果有,那么应按照国土使用证上的数据为计税依据(而不是48平方米), 交纳土地使用税。 每月租金500元以下,显然没有达到800元的固定扣除额,所以不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出租房还要交纳营业税(租金收入的3%)及其附加税费(城维税、教育费附加、 交通建设基金)和房产税(租金收入的4%),如果签有租房合同,还要交印花税(出租 收入的1‰)。(m200206059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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