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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承建工程该在哪里申报纳税
录入时间:2009-01-20
【中华财税网2009/1/20信息】 某企业到外县承建工程,工程所在地和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都向其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老板不明白到底应该在哪里办理纳税事宜。
建筑业企业主要涉及两个税种:一是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因此,正常情况下,营业税在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
二是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因此,建筑劳务虽然发生在外县,但企业所得税还应回企业登记的所在县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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