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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8-12-05
【中华财税网2008/12/5信息】 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今年11月份刚开始设厂投资生产,我公司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底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的,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所以,贵公司应当按月或者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再进行08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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